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网络技术服务;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;软件开发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招生辅助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、未限制的经营活动)